北京时间9月16日,著名媒体记者付政浩在微博上撰文,他说郑钦文2024年收入超1.5亿元。但她需要支付团队成本、参赛差旅、教练分成、经纪人佣金,外加30%-45%的税费成本,到手可能不到一半。付政浩说,刘翔当年代言费被分走50%,因此来看也是理所应当。但付政浩的这套说辞,漏洞非常大。
付政浩还表示:“ 体育巨星无论是单飞还是让体育系统组建团队,都需要给各自团队的有功之臣按贡献大小来分配收入,这也是竞技体育最常见的模式。毕竟一流的运动员需要一流的教练和一流的团队来保障。 刘翔他们那一代运动员走的是传统青训培养模式。当年中国田径协会围绕刘翔打造翔之队,也是利用体制内顶级资源为其配备各类专业人员。”
名记付政浩说的这个事,逻辑关系完全不对。 郑钦文是一年自己挣1.5个亿,然后自己主动花钱养团队为自己打球服务,团队有人表现不好,哪怕教练表现不好,不能起到帮助她提升成绩的作用,都可以选择解聘。 刘翔当年的团队叫“翔之队”,模式则彻底相反——刘翔靠天赋和成绩打出一片天地挣大钱,组织上按照管理规则要求他拿出一半,分给上海体育局、中国田协以及教练团队。
郑钦文组建团队,是自己主动花钱,刘翔每年被高额抽成代言费,是相关部门在拿刘翔当摇钱树,刘翔被分走的那么多代言费是被动花钱。
2005年12月29日,“2008刘翔备战工作小组”成立,这就是刘翔的保障团队——著名的“翔之队”。这个保障团队号称有超过30名体育、医学科技工作者组成,但刘翔还是出现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因伤退赛的一幕。 翔之队的那么多顶级专家,都没能提前看出刘翔右脚跟腱病灶并及时处置。翔之队在两年半以上的时间内,给刘翔带来了什么积极的促进因素呢?组建的这个翔之队是成功的还是失败的?翔之队在北京及伦敦两个奥运周期,都没能起到应有的对刘翔职业生涯延续的基本保障作用。时隔多年还义正言辞说当年分走刘翔高额代言费是理所当然的,这是什么逻辑?